仙剑奇侠传 谈好酒店约会一万元一次,男生的癖好特殊,女生反悔,也是强奸? 一、案例题内容 20XX年4月初,被告人李某某通过“XX情人网”并与微信名为“呼啦啦”的人加为好友,约定同月16日在X市X城区XX国际酒店附近见面。两人约定,在该酒店幽会,若发生性关系,李某某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一万元。 当日被害人蔡某接受微信名为“老板”的人指派,于20时许以“呼啦啦”的名义来京在约定地点与李某某见面。在酒店男生提出各种特殊癖好,要求女生配合,女生觉得比较怪异,甚至恶心,于是不同意。中途女生蔡某还多次表示想要离开,终止交易,但均被李某某拒绝。被告人李某某不顾女生的反抗,对女生做了各种行为,事后也将1万元转账给了女生蔡某,蔡某离开之后,向有关部门报警,认为她遭到了侵犯,虽然收了钱,但整个过程是不愿意的,要求追究男生李某某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刑事责任。 二、焦点问题 本案中,女生的身份是性工作者,在老板们的安排下,与被告人李某某谈妥了性交易的条件、时间和金额等,也如约到了指定的酒店,准备完成性交易。但是,由于男生癖好特殊,提出了各种奇怪的要求,让女生感到不安,女生想要拒绝,但是拒绝不了,遭到男生的强迫。事后,男生也将钱款支付给女生。这种情况下,男生的行为是强奸吗?女生的反悔有用吗? 三、分析 控方认为,被告男生以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男生认为,他们谈妥的是性交易,怎么能随便反悔,反悔需要支付赔偿款,但是女生并没有,所以两个人谈妥的性交易约定有效。他在约定的范围内,两个人自愿发生亲密关系,女生事前同意,也没有暴力行为、胁迫行为,这是真正的卖淫嫖娼行为,不存在犯罪问题。因此,男生认为是无罪的。 另一种观点支持控方,认为女生即使和男生谈妥了交易的条件,但是随时可以反悔,只要女生反悔,女生在主观上就是不同意的,男生就不能对她做各种事情。但是本案中,男生不顾女生的反对,强行对女生实施了各种猥琐的行为,已经构成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。 对此,你怎么看? ![]() |